「因果」與「業報」是對於人的本身生活,所造成的影響屬於不同的現象,簡單的來說就是,「因


 果」是屬於害命、謀財、奪人妻或是誣陷他人造成一生無法彌補的過失,對象有人甚至動物,故而形成


怨靈的索討; 而「業報」是由許許多多的小過小惡所累積成的,進而形成不善的能量,所以才說他的形成


和對於我們人生的影響也有所不同,討報的期限當然也是不一樣的。


      「重大因果」:所謂的因果就是重大案件,前世的此重行為累積一生,甚至在累世間繼續的造惡因,


故其討報的期由五年起,甚至討報一生或是到下輩子去,所以終生受此因果定業所干擾,常常此種因果


是跟害命有關,因果令屬於黑令牌。討報是方式可能是怨靈在身旁久了,形成了因果病,但是也有絕大


部份會干擾當事者之事業、工作、感情、與家人不合、以及牽引了車禍、官司、欠債....種種災事不斷。


此種因果不好解,但是誠心的懺悔與怨靈道歉並做和解,做公德迴向,仍可將大事化小,若不是福報


夠,通常產生問題的時候,再來請示仙佛,仍然是無法將陽間的問題統統做一解決,因為很多的傷害已


經產生了,但是這個時候若仍不誠心的懺悔的話,快點做公德迴向,仍會有情事發生,所以平時就要多


做好 事,累積福報才不會因果來討報時,無轉環的餘地。


  「輕因果」:所謂輕因果可以形成不定業力的影響,形成的過程是累世中或是前世裡曾經造成重惡之


事,對象就不只一位,舉例:人的一生中在可能在年輕的時候感情不專情,對女孩子始亂終棄,女生一


時想不開自殺,那一世女生對於自已的行為必須先付出代價,無法在那一世對其男生對討報,等女生自


殺的業力完了,就可以去東嶽大帝那請領因果令,固然不是男生害死此女,但也要付出始亂終棄的代


價,隨著年紀的漸漸大了,可能對於合夥的事業對象因為自已的貪心,欺騙金錢,造成合夥人生活困


頓,妻離子散,其合夥人雖然於當世無法做討報,百年之後放棄了投胎機會,一樣請領了因果令,於下


世來做討報...........諸如此類之情,所討報的期限時間是有彈性的,大約在期限上會由三年起至五年


止,因而造成生活上的現象,就是身体不好,但是非因果病無法醫治,等到討報期限到,就會有貴人牽


引醫好身体,或是的工作運不好,無法升遷加薪........種種情形,非常的勞心勞力。但是此種因果比較


好做和解,通常其干擾的部份的和解完之後通常生活上的狀況可以得到馬上的改善。


   「業報」:此是業障最輕的部份,就是人的一生當中,有可能數十次、數百次、甚至數千次,做


的一些小惡小過。而業報影響的時間輕著七日,最久不超過三個月。而討報的狀況是產生一種惡的因緣


阻礙你目前的好運,常常好事就會被破壞,這時只是誠心行善,譬如助印經書,誦念經書或是去做義


工.....,將本身不好磁場做轉換,影響的時間也會跟你的善心而有所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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