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6/23 淨空法師講於澳洲淨宗學院 

  做七的目的


  人過世之後,何以要做七?果真念佛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或是一生修善,死後生天,就沒有中陰身,也就不必做七。但是業障習氣深重之人,墮三惡道,或是到人道來做一個普通的人,都有中陰。中陰一般存在四十九天(七個七),而且每隔七天有一次變易生死,也就是每七天會有一次痛苦。此時為他誦經、念佛,或者修懺法迴向,能減輕他的痛苦。因此,人決定不能自殺,自殺後非常痛苦,中陰身每七天又要自殺一次。所以,家親眷屬在此時為他修福,能幫他減少痛苦,或者是不受痛苦。若沒有家親眷屬為他修福,他決定避免不了受苦。


  《地藏菩薩本願經》講得很清楚,做七的功德有七分,做七的人得六分,亡者只能得一分,所以做七最好請七位法師,七位法師的功德他都能得一分。而做七要真正有大利益,做法事的人無論是出家、在家,只要真誠心做,亡者就得大利益。若只照著儀規去誦經、拜懺,心地不誠,心不在焉,亡者得的利益就很少。如果這個亡靈在世脾氣很大,性情不好,看到為他誦經的人不誠懇,他會找人麻煩。


  業因果報絲毫不爽


  凡事都有因果,業因果報絲毫不爽。佛法云:「萬法皆空,因果不空」。因果何以不空?因果「轉變不空」,因會變成果,果又會變成因;因果「循環不空」、「相續不空」,所以世出世間一切法都不離因果。


  《華嚴經》講五周因果,《法華經》講一乘因果,出世間的佛法也離不開因果,因果是宇宙之間的真理。一般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因遇到緣,就是時辰到了;沒有遇到緣,是時辰未到;遇到緣,果報一定現前。因此,人與人之間相處,「冤家宜解不宜結」,否則冤冤相報,生生世世沒完沒了,彼此雙方都痛苦。


  人生在世,有前世、今生,生生世世不曉得與多少眾生結了冤仇。譬如在路上遇到一個陌生人,素不相識,他狠狠瞪你一眼,這是過去生中結的業。學佛明理之人,低頭念一句阿彌陀佛回應他,化解冤仇。有人看到你歡喜高興,點個頭笑笑,這是過去生的善緣。


  業緣要從內心化解,絕不與一切人事物對立,要化解心中對立的念頭,平等對待,和睦相處。若是遇到冤親債主,或是有意、無意,毀謗、侮辱,甚至於陷害,決定不起瞋恚心、報復心。我們要向佛菩薩學習,成就圓滿的忍辱波羅蜜。


  《金剛經》上,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體,那是最大的侮辱,可是忍辱仙人沒有一絲毫瞋恚的念頭,這是忍辱波羅蜜圓滿;也沒有一絲毫報復的念頭,這是持戒波羅蜜圓滿;而且還發心「將來成佛後頭一個度你」,這是布施波羅蜜圓滿。這是一般人做不到的,一般人一定生瞋恚,起報復的念頭,所以生生世世沒完沒了。因此,冤仇一定要化解,冤仇萬萬結不得!


  而且決定不能欠人債務,如果遇到討債的,一定要還。譬如強盜來搶你,小偷來偷你,你有損失了,都要作還債想,就沒事了。他偷我的財物,大概過去生中我偷他的,現在他再偷回去,一報還一報,歡歡喜喜。決定不能有佔別人便宜的念頭,佔別人的便宜就是盜戒,將來都要還。


  人的一生,報恩、報怨、討債、還債,都有前因後果,通達明瞭了,心就安了,就會活得很自在。縱然是冤家對頭很多也很自在,為什麼?我這一生所有的帳都結了,大家來生再見都是好朋友。冤解了,債還了,別人欠我的不要了,布施是愈施福報愈大!


  有一個廣告說「有智斯有財」,這個話不對。我在年輕的時候,遇到許多名教授,真的是有智慧、有才藝,但卻很窮。所以,佛教導我們的「有施斯有財」是對的,財布施得財富,愈施愈多;法布施得聰明智慧;無畏布施得健康長壽。財布施是因,財富是果報;法布施是因,聰明智慧是果報;無畏布施是因,健康長壽是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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